复旦大学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8-05-02浏览次数:792语音加载中


复旦大学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

复委(1999)第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指示,根据市委办公厅同意并转发的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上海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复旦大学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十八条。

一、进一步增进对老干部的感情、提高对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要把做好老干部工作提高对尊重党的历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来认识。各级领导要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感情到位,工作到位。

二、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做到学校党政一把手关心。分管领导负责,其他领导积极支持。党政领导班子要及时学习、了解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文件和政策。分管领导工作变动时,要认真交接好老干部工作。

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二次校离退休工作委员会会议,听取对老干部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四、党政领导至少每半年向老干部通报一次学校改革、发展情况,及时向老干部传达党中央、市委和本单位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事项。

五、党政领导每年召开12次老干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在重大决策或重要改革措施正式出台前,要听取老干部的意见。老干部的重要来信来访,党政领导要亲自处理。

六、党政领导要亲自走访慰问老干部,要参加有关老干部的重要节庆活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复旦大学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好老干部工作。

七、党委要加强对离退休党总支的领导,在布置、检查和总结党建工作时,要有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的内容。

八、组织部门要关心老干部工作,在培训中青年干部时,要组织他们学习党中央、市委有关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文件,使他们了解熟悉党的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对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认识。

九、学校组织部要把做好老干部工作列入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十、要安排老干部代表参加本单位党代会、人代会、职代会等重要政治活动和重大庆典活动。

十一、要重视发挥老干部的政治有事、关心“关工委”工作,支持和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和关心下一代方面的作用。

十二、建立干部阅文制度,保证及时按级阅读文件。

十三、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学校在制定本单位工资、住房、医疗待遇等方案时,要根据老干部的有关政策,提出对离休干部的照顾办法。

十四、保证离休干部分享改革成果,每年共享费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加15%并列入预算。按市教委【94】第060号规定,离休干部的共享逐步达到校机关在职干部校内收益分配(由学校制定政策并由学校自筹资金分配)平均数的1/22/3

十五、千方百计为老同志排忧解难,对高龄、特困、体弱多病、异地安置老干部要给予更多关心。利用老年服务中心、帮助解决老同志晚年生活的不便和困难,多为他们办实事。

十六、为办好离休干部“重病帮困基金”,确保基金能安全、长期正常运行,学校财务处帮助做好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工作。按“三个一点”解决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每年纳入预算。

十七、加强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给予一定经费进行设备更新和维护。

十八、学校在考虑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置时,要确保老干部部门人员的配置与所担负的任务相适应,并在政治、思想、生活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岗位要选合适人选。


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