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信访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2浏览次数:1649语音加载中


老干部信访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和《上海市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施办法如下:

一、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要依据政策和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并给予答复。

二、老干部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慎重地处理每一件信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由处领导负责老干部信访工作,工作人员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到处办公室,以便落实处理办法。

四、处领导要重视老干部信访工作,定期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听取具体工作人员的汇报,并督促办理好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

五、处理老干部信访的程序:

1、认真登记:对老干部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填写《老干部信访处理记录表》,并有专人负责登记。对领导批办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要登记转信单位及阅批领导。

2、尽快办理:对信访事项一般应在两周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较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45天。一般信访,由处领导批办;重要信访报送学校分管领导阅示。

 3、及时转办:对要转有关部门的信访件要及时转办和催办,同时给老干部回复,说明办理情况

 4、报送结果:对要求报送结果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结并报送结果;不能及时报结的,应向交办部门说明情况


复旦大学老干部工作处     

20096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