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北片老干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讲座在复旦大学举办

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291语音加载中

 

2017517上午,由上海市教卫党委老干部处主办,复旦大学老干部工作处承办的东北片老干部《民法总则》法律知识讲座,在复旦大学邯郸校区老年活动中心举行。由来自上海政法学院的石春玲教授主讲,市教卫党委老干部工作处副处长金星明主持。来自复旦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五角场街道、杨浦区军休中心二所等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与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前,市教卫老干部处向每一位到会的老干部发放了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白皮书,供老同志们学习研读。

讲座中,石春玲教授首先向老干部们详细介绍了《民法总则》确立的时代背景、曲折的历程和不懈的推进。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生活中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有待依法解决,社会对民法的出台日益迫切。在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号召下,秉持“成熟一条,制定一条;需要什么,制定什么”的原则,不断摸索前行,从2001年民法典草案的提出,到2017315《民法总则》的诞生,历经十七年的风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取得的辉煌成果,其意义巨大深远。不仅弥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缺失民法总则的空白,更体现了依法治国的不断进步与深化。

接着,石春玲教授就民法总则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并选取重点章节向老干部们进行详细解读。在讲解中,教授为老干部们梳理了《民法总则》中基本内容的变化更新情况,包括法律渊源的改变和基本原则的增加,特别强调民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求,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关于权利能力的变化、民事责任范围的变化和行为能力的变化,教授举了多个贴近日常生活的实例,生动形象,使老干部们更好地了解《民法总则》中这些变化对自己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指导作用。尤其结合老干部的“双高期”现状,教授特别指出,新出台的《民法总则》要求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确保被监护人利益的最大化,让在座的与会者非常开心。

讲座结束后,进入互动环节,会场氛围热烈。老干部们围在石春玲教授讲桌前,就自己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向她请教咨询。石春玲教授耐心解答各个问题,老同志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讲座,老干部们对最新出台的《民法总则》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将为老同志们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提供了有益帮助。(钟文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