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教党委系统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科教党【200711

 

各委、局、高校、科研院所党委(组),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市民办高校党委:

    为认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12号)和《上海市离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条例》(沪委老【200424号),增强科教党委系统离休干部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形成职责明确,领导有力、工作规范、保障到位的长效机制,现根据科教党委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离休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功臣,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科教党委系统的离休干部党员在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中具有特殊的政治地位和影响,在推进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由于离休干部普遍进入“双高期”,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在组织设置、班子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考虑,扎实推进,全面加强和改进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二、离休干部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1、抓好离休干部党员经常性教育

    要围绕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组织老干部认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要理论。引导离休干部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关心和支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同时,还要组织老干部广泛学习经济、科扶、法律、艺术、心理、保健等方面的知识,为老同志更新观念、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奠定基础。

    离休干部党支部要把组织引导老党员、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作为大事来抓,发挥好组织联系作用,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时间,抓好离休干部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日常教育。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学习方法,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定期举办离休干部党员情况通报会、形势报告会,组织专题读书班、培训班、交流会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离休干部党员的集体学习。同时倡导离休干部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要把学习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相结合,在离休干部身体状况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就近原则,有计划地组织他们“看城乡变迁、看经济发展、看社会进步”,引导和帮助离休干部了解改草发展的实际,与改草同行,与时代同步,做可爱的上海人、可敬的老干部。

     要依托各级党校的阵地作用,加强离休干部党员队伍的理论武装,锤炼党性意志。要重视老干部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为老同志的学习创造条件、做好服务。要充分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加强与社区的资源整合和共享,鼓励老同志就近到社区参加活动和学习。要充分利用上海终身教育体系中的老年教育资源,满足新形势下离休干部党员在终身学习方面的需求。

2、重视离休干部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要经常分析离休干部党员思想状况,及时化解备种思想疑虑和矛盾,增强思想政治1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耍在离休干部党员中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大力宣传优秀离休干部党支部和离休干部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落实好老干部的待遇和发挥好他们的作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帮助解决离休干部党员晚年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引导离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

    要重视文持发挥离休干部党员在关心教育下一代、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科普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不断拓展和拓宽离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的领域和渠道,帮助解决他们在发挥作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离休干部党员在继续发挥作用、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同时,党性修养不断得到锻炼和提升。党支部要善于总结离休干部党员发挥作用的经验,发现和树立离休干部党员中发挥作用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坚持典型带动,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文持离休干部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

三、离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建设

1、完善离休干部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各单位应根据离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居住地的分布情况,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党支部,确保每一位离休干部党员都能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离休干部党支部一般应单独建立,离休干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建立离休干部党总支。党员人数少或居住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单位,可与在职党员或退休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

    针对离休干部高龄的实际,有条件的单位可依据离休干部党员的居住地分布情况,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就近设立文部学习活动的场所,便于离休干部党员就近就地参加组织活动。

    离休干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根据离休干部党员本人意愿,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行政和人事关系不变。原单位要委派联络员与老同志和社区党组织定期联系,帮助老同志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与老同志所在社区党组织构建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

2、选好配强离休干部党支部班子

    要按照党章规定,选举产生离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支部委员会的组织健全。

    离休干部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应由党性强、公道正派、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离休干部党员担任。年龄超过80岁的离休干部党员,一般不再担任离休干部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

    各单位离休干部党支部委员、理论学习骨干等要积极参加上级老干部部门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离休干部党支部书记每月工作补贴100元,副书记每月工作补贴80元。已实行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的单位,按就高原则执行。

    根据离休干部党员普遍进入“双高期”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老同志身心健康、有利于高龄条件下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有利于党组织与离休干部的沟通和联系出发,要进一步推进在职党员干部参与离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本单位党组织推荐,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可由熟悉党务工作、离休干部党员信任、从事或分管老干部工作的在职党员干部,担任离休干部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或委员。

3、健全离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要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按照中央、市委要求,从离休干部党员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报告工作、联系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和管理等制度。

    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离休干部党支部要把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一般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学习时间可灵活掌握。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但文部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系,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满足党员的学习要求。对于居住偏远和长期外出的党员,可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文部开展活动应以小型、分散、多样为主。

    离休干部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委组织部门可将离休干部党支部收缴的党费按50%的比例留成后,定期拨给离休干部党支部,作为党支部开展活动的经费。

    因私出国()时间较长的离休干部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

四、加强对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

    离休干部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把离休于部党支部建设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每年要听取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

    党委组织部门要把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与在职人员党支部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考核、同表彰。要及时研究解决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加强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认真抓好落实。要按照党委统一安排部署,针对离休干部党文部的现状和特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进行分类指导,开展支部活动、党支部书记培训和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200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