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时,一直不能忘怀的,就是参加制定并修改复旦大学学术规范的经历。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科研开始蓬勃发展,国际学术交流日益频繁。各种法规在逐渐出台,但是学术规范上的问题时有发生。许多高校都感到急需制定详细的学术规范,明确什么是国家法律要求的,什么是国际学术界的惯例,什么是违规的,对违规的行为应当怎样惩治。2002年,我在北京教育行政学院学习期间,有心收集了一些重点高校教师手册中关于学术规范的内容,了解他们的思路和做法。回校后,我起草了一份针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条例初稿,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2003年我分管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把之前的初稿修改成针对全校师生的学术道德规范条例,交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蔡达峰副校长认为,有些学术违规不一定与道德有关,应该把“学术道德规范”中的“道德”两字去掉。这对我很有启发。2004,复旦大学成立了首届学术规范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领导。王生洪校长给委员们颁发了聘书,正式公布学术规范和违规处理办法。制定学术规范,就是让师生员工明确自己在学术领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限制学校行政的权力。复旦的学术规范条例,除了正面表述学术规范
2020-10-20 222